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校内办公 | 信息发布
 
首页 学校简介 学校管理 教师频道 万花筒课程 教学科研 德育在线 后勤保障 信息技术 资源中心 党建工会 家校联动 教育督导
 
瓯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 源: 瓯海区景山小学   时 间: 2018-12-04 03:59:17  浏览数: 2771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温瓯政教督〔2018〕3号

 

关于印发《瓯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瓯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日

 

                                                               

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直属有关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18年11月1印发

                                                               



瓯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实施方案

 

为健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下称学校)督导制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全区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为目标,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加快教育现代化区创建步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责任督学聘任及挂牌学校安排

(一)责任督学聘任。责任督学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挂牌学校安排。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全区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配备责任督学,涵盖全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见附件1)。并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区政府教育教育室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经常性督导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经常性督导,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主要事项包括: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10.校园欺凌治理情况。

(二)专项和综合督导

1.配合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综合督导。

2.配合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做好省教育现代化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等自查自评、佐证材料整理、现场迎评等工作,并指导学校做好创建迎评相关工作。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校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工作。

4.配合省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教育督导,及时做好沟通、指导,并协助组织迎检有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督导中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2.督导结束后,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对关系师生安全等重大事项按照应急机制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每学期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工作报告。

3.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4.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五、保障措施

(一)区教育局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见附件2)。

(三)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评价、校级领导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等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建议。

附件1:瓯海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学校安排表

附件2:瓯海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附件1:

瓯海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学校安排表

片 区

责任督学

挂牌中小学

联系幼儿园

 

景山新桥娄桥中心区片区

 

(集中办公地点:新桥中学)

谢进柳

(召集人)

新桥中学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

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旸岙小学

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瓯海区牛山实验学校

新桥中心幼儿园

山水名都幼儿园

丰翔嘉园幼儿园

景山第一幼儿园

机关幼儿园

瓯海区第一幼儿园

瓯海区第二幼儿园

瓯海区第三幼儿园

娄桥一幼

娄桥二幼

片区民办幼儿园

胡加明

职专景山校区

瓯海区实验中学

景山小学

瓯海艺术学校

陈爱珍

瓯海外国语学校

瓯海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

瓯海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

娄桥东耕小学

瓯海利宝学校

庄建旺

娄桥一小

娄桥二小

娄桥古岸头小学

娄桥河庄小学

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

片 区

责任督学

挂牌中小学

联系幼儿园

 

梧田三垟南白象片区

(集中办公地点:梧田一中)

张秀凤

(召集人)

职专南白象校区

南白象中学

南白象新生小学

南白象第一小

南白象鹅湖小学

梧田欣园幼儿园

梧田飞霞幼儿园

三垟第一幼儿园

三垟和园幼儿园

南白象第一幼儿园

梧田中心幼儿园

南瓯幼儿园

片区民办幼儿园

张松权

实验小学前汇校区

实验小学南瓯校区

实验小学龙霞校区

实验小学慈湖校区

梧田南堡小学

叶春柳

温州国际育英学校

北外温州附属学校

梧田蟠凤小学

梧田南村小学

职中金盾校区

李显明

梧田一中

梧田二中

三垟中学

三垟三小

瓯海南仙实验小学

片 区

责任督学

挂牌中小学

联系幼儿园

 

仙岩丽岙茶山片区

(集中办公地点:仙岩一中)

孙正堂

(召集人)

仙岩二中

仙岩二小

仙岩卓上小学

温大附属茶山实验中学

温大附属茶山实验小学

仙岩中心幼儿园

茶山第一幼儿园

茶山第二幼儿园

仙岩一幼

仙岩二幼

丽岙中心幼儿园

丽欧锦园幼儿园

丽岙中心幼儿园

片区民办幼儿园

董德新

仙岩一中

仙岩实验小学

仙岩一小河口塘校区

仙岩一小仙北校区

仙岩一小渔潭校区

张美芬

仙岩沈岙小学

仙岩华侨小学

任岩松中学

丽岙第二小学

丽岙华侨小学

片 区

责任督学

挂牌中小学

联系幼儿园

 

瞿溪郭溪潘桥泽雅片区

(集中办公地点:郭溪中学)

曾海棠

(召集人)

潘桥一小教育集团华亭校区

潘桥二小

潘桥涤清希望小学

潘桥一小教育集团岷岗校区

陈庄小学

郭溪中心幼儿园

郭溪兴瓯幼儿园

景德嘉苑幼儿园

燎中佳苑幼儿园

潘桥第一幼儿园

潘桥汇宁幼儿园

潘桥丁岙幼儿园

瞿溪一幼

瞿溪二幼

瞿溪延川幼儿园

泽雅第一幼儿园

片区民办幼儿园

郑显新

潘桥中学

潘桥老竹小学

郭溪一小

郭溪二小

郭溪三小

林胜利

郭溪中学教育集团郭溪校区

郭溪中学教育集团塘下校区

郭溪燎原小学

郭溪五小

郭溪六小

徐素英

职专瞿溪校区

瞿溪小学教育集团信达校区

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兴学校区

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崇文校区

瞿溪小学教育集团雄溪校区

裘卫国

瞿溪华侨中学

泽雅中学

泽雅一小

周岙小学

朝阳小学

 

附件2:

瓯海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为深化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管理,提高督学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切实发挥责任区督学监督、指导、服务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可操作性原则。

(四)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指标(附后)

四、奖惩措施

对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瓯海区责任督学考核指标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核要素

A1常规工作(90分)

B1

经常性督导

48分)

责任督学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挂牌的每所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的经常性督导,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48分,每缺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督导主要事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等。

 

B2

专项督导

12分)

 

配合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综合督导;指导学校做好省教育现代化、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等创建工作;对上级开展的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有关的教育督导,应及时做好沟通、指导,并协助组织迎检有关材料。每项3分。


B3调研报告

20分)

每学期上报一篇督导报告或调研报告(1000字以上),报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得20分,每缺一次,扣10分。

A2满意度

10分)

B4满意度

测评(10分)

认真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在学校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折算计分。

A3附加项

B4否决指标

年内责任区学校(幼儿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督学当年评优资格。

1.责任区督学对反映学校违规办学的群众来信、来电不能够及时处置,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2.学校存有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内发生重大问题,未及时汇报的。

3.发生教职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没有及时处置,造成家长集体上访或被新闻媒体、网络等曝光,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附件下载:
20181204160406617.gif
打印】【关闭
 

 

 

 


首页 | 管理登陆 | 网站地图 | 系统设置 | 雁过留言 | 网站统计 | 师德师风建设
 
1 4 5 6 7 8 9 10 11
地址:温州市雪山路153弄25号 邮编:325005 电话:15258099230
技术支持:温州掌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瓯海区景山小学-网络中心
浙ICP备05082032号-6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站长统计
Copyright © 2011-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3040200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