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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山小学支部委员会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位党员同志:
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瓯组〔2015〕75号)精神,经我校党支部研究决定举行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月18日下午3:15---4:30
二、地点:
景山小学三楼党员活动室
三、主要工作安排:
1.会前各位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瓯组〔2015〕75号)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
2.每位党员要认真撰写《党员自评表》,领导班子每位成员要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析透彻,把整改措施点具体。自我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深挖思想根源,不怕刺、不怕痛,防止避重就轻。
3.开展相互批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人人参与,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相互批评要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具体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纷争。相互批评事项每人不少于2条。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进行民主测评。各位党员认真《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四、参加对象:
1.全体党员同志
2.非党员的校级领导干部,不要自评,但要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
五、其他事项:
请与会同志做好工作安排,认真参加评议活动。
景山小学党支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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