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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小学网络用户管理制度
1、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处室部门、各教研组和全体师生。
2、学校鼓励网络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处的有关规定。
4、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禁止网络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传播网络病毒。
6、各处室部门及个人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
7、网络管理员对各处室部门及个人计算机实行规范管理,统一分配IP地址,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各种不良信息。
8、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9、在瓯海教育网和学校网站上发布信息由校委会成员审核发布。
10、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网络用户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和病毒传播。
11、学校的网络服务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网络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12、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13、为了确保教育网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教育网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技术处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信息进行过滤。
1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信息技术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15、学校其它有关网络用户管理的情况参照《瓯海区教育城域网管理制度》进行。
瓯海区景山小学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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