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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室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来 源: 瓯海区景山小学   时 间: 2007-12-29 11:08:08  浏览数: 4069  

一、 妥善管理,创设适宜环境。

1 严守《校产登记制度》,电脑室所有设备系电脑室专用,非经专管教师同意,不得携带出室或外借。

2 非电脑室教师,不得对电脑进行拆装、移动,以防损坏。

3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穿上鞋套后有序进入电脑室上机。

4 学生不得带食品进入电脑室;上机后应将自带文具一齐带走,不得留下废纸、杂物,保持电脑室整洁。

5 电脑室应经常开窗通风;高温时应正确使用空调,保证电脑正常工作环境;电脑室内不得吸烟。

二、 正确操作,确保人机安全。

1 专人专机,不随意换机。

2 电脑使用者应严格按开、关机顺序上机操作,不频繁关机。

3 按正确姿势上机操作指定内容,不随意操作,不得猛烈敲击键盘,遇执行障碍,应请教师解决。

4 不接触电源插头,以防电、火。

5 上机结束后应将电脑整理好,凳子摆放整齐后有序离开。

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如在电脑室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并及时向学校、家庭、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妥善处理事故。

如在电脑室发生被盗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向学校、教育局汇报,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安全机关报案。同时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如在电脑室发现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区、市教育局。

                                                   瓯海区景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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