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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来 源: 瓯海区景山小学   时 间: 2007-12-29 11:00:02  浏览数: 3864  

一、  凡多媒体教室使用上课的教师,需事先作通知,以便和其它人时间重复。

二、  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必须在将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软盘、U盘等)进行查毒、杀毒。

三、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吃食物、乱扔纸屑,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四、凡进入多媒体教室者,要服从任课教师的指示,严格遵守电教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能随意使用。
    五、
多媒体设备使用完毕,必须按规定关闭投影机、幕布和投影机、计算机,将设备放置原处,切断电源,并填写使用登记单,连同钥匙及时交还给总控室,不得耽误下节课的领用。
    六、电教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电教仪器,设备,为保证音像系统工作的正常运作,对电教系统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次使用完毕后,要对音像系统及时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七、 上课教师要督促学生清除地上或桌上的脏物。
    八、 电教管理人员要协助上课教师开机、调试、操作,热情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九、 凡音像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报,不得自行处理,并请写明故障原因。
    十、 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措施,离开教室前,须关闭电灯,风扇,关好门窗。

十一、多媒体教室由总控室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十二、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卫生及设备保洁。

十三、教室管理人员每天锁门时应检查多媒体机柜,及时上锁,发现被撬、损坏等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处理。

处理办法:

第一条严禁任何人在幕布上写画。学生应当爱护多媒体设备,不得在课间操作多媒体设备或插盘拷贝文件,不得擅自开起多媒体机柜或移动其他有关设备,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学生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是指装备计算机、投影机及相关设备的教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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