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山小学班主任聘任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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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瓯海区景山小学 时 间: 2004-12-21 03:06:10 浏览数: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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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奉献、懂行”的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主任聘任工作具体由政教处负责。其聘任程序为:政教处提名、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校长颁发聘任书。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综合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及在班主任工作方面的水平基础上,征求教师本人意愿,确定班主任推荐人选。
三、班主任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教育好学生和管理好班级的责任,同时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其工作实绩将列为评优、评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四、班主任聘任期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续聘。
五、本办法自2004年9月开始实施。
景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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