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本培训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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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瓯海区景山小学 时 间: 2004-12-21 11:48:03 浏览数: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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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考勤考核制度
1、学期初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写好校本培训自培计划。
2、按时参加校本培训,及时在签到册上签名。统计学分时以本人签到为准给予学分。如有事有病要向负责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参加培训要认真作好笔记,整理资料,统计学分时上交,凭资料给予学分。
4、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5、计算学分要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学分折算标准》计算。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二、奖惩制度
1、根据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统计和平时的学习表现,学校将评出校本培训先进教师若干名。
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优先批准外出培训,优先给予评先、评优和晋职的机会。
3、一学年学分不满48学分的教师不给予评先、评优和晋职。
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名单及具体分工
一、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陶臣建
副组长:郑秋月 黄学碧
组员: 吴千红 杨小洁 李爱茹 林建国 陈月秋 陈旭
夏中华 叶伯有 黄晓红
二、具体分工
1、以校长陶臣建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校本培训的总体规划及实施情况。
2、以副校长郑秋月和教导副主任黄学碧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校本培训具体工作。包括计划的制订,活动的安排,活动的开展,以及学分的统计、审批。
3、组员吴千红、李爱茹、杨小洁、林建国分别负责监督四个教研组的校本培训工作开展,以及学分的考核。
4、教研组长陈月秋、陈旭、夏中华、叶伯有、黄晓红负责教研组的校本培训工作,以及组内成员学分的审核、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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